来源说明
- 中国民航局:限用类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标准
来源日期:2026-02-12
核心事实:中国民航局咨询通告 AC-21-AA-2026-44 依据 CCAR-92 制定,用于限用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型号设计及更改的适航要求。
采购清单要从系统安全开始
国内团队准备开展无人机灯光秀业务时,应把无人机、地面站、通信链路、软件、定位系统、电池和充电设备看成一个系统。只比较单架飞机价格,容易忽略后续审批、复演和维护成本。
识别信息和运行记录要能沉淀
长期表演团队需要管理飞机编号、电池循环、维修记录、任务日志、故障处理和飞手责任。采购整套无人机表演系统时,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便于记录和追踪的交付资料。
飞手培训影响业务能否独立开展
如果团队计划自己接单,合同里要写清飞手培训、动画导入、起飞前检查、夜间运行、安全隔离、任务中止、异常返航和首场带飞。培训不是附赠服务,而是设备产生收入的前提。
备机比例和售后维护决定复演能力
景区驻场、城市节庆和商业活动都需要稳定复演。采购方案应明确备机、电池、桨叶、灯板、机臂、充电柜、RTK 基站、地面站、远程排障和年度维护响应。
适合分阶段采购和合作分成
新团队可先采购训练和样板演出所需机队,再根据订单扩容。景区项目也可以采用甲方先付基础费用,后续按引流、门票、赞助、包场或单幅画面购买继续分账。
采购咨询建议:准备开展无人机表演业务时,请同时提交城市/国家、场地类型、预计架数、预算、首场日期、是否需要新机/二手机/翻新机、飞手培训、售后维护和驻场合作分成方案。
设备采购入口:围绕本文场景,可进一步评估无人机灯光秀设备销售、drone show equipment、drone light show system、整套无人机表演系统、设备采购、飞手培训、售后维护、单幅画面和长期复演业务。
English procurement page / 英文采购落地页查看设备销售与系统交付提交采购和合作需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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